目前鑄造行業大氣污染控制的自律性有待加強,這一方面需要加快制定和完善相關政策法規,一方面更需要建立污染物控制方面的市場引導機制,通過市場淘汰污染物控制不佳的企業。只有將排污成本納入到企業生產成本當中、并反應在產品售價上,才能在市場的自然選擇中自然淘汰高污染的產品和企業,在這一規則下,通過行業自律的加強和下游市場的培養,將從根本上為鑄造企業自覺控制大氣污染排放提供動力。
一方面,迫切需要開展針對鑄造生產過程的有效污染處理和控制設備的研究,例如開發新的除塵技術,或針對鑄造行業不同工部的污染源特點改進現有過濾除塵技術的濾料、收塵裝置設計、風管設計及風機效率、廠內氣流分析設計等,以提高設備對鑄造行業的適用性,并力爭降低能耗;另一方面,應鼓勵宏觀上的鑄造領域環保理論和系統研究,以指導行業發展和鑄造企業的環保工作開展。此外,還應繼續推動鑄造行業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類文件的編制,并做好排污許可和總量控制制度的落實。同時應鼓勵企業自行開展企業內部相關標準的制定工作,以在全行業帶動環保工作的自覺開展。